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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
8月中旬,炎炎夏日中,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桥头铝电)将中国电监会派出的资产评估调查小组挡在了门外。在此之前,电监会派出的小组已经分头赶赴全国各地,展开“920项目”资产的评估;此次在青海调查遇阻,令电监会始料未及。
“他们要求电监会作出书面保证,保证在拍卖的时候,桥头铝电的权益资本要优先转让给原来股东之一——青海省投资公司。”一位接近电监会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在此之前,桥头铝电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电监会主持召开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揭开了“920项目资产”出售的序幕。会议提出,原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但并没有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这说明他们对待这部分资产太紧张了。”围绕着920万千瓦发电资产的归属,五大发电集团、地方股东以及华润电力等外来投资者之间的一场明争暗斗早已展开。
在今年7月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九次会议召开之后,《财经》记者获知,主管部门已经确定了920万千瓦资产的处置原则,即主要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原股东优先认购,辅之以其他的拍卖方式。
所谓“协议转让”,即由指定的几家进行竞价,在“小范围进行有限竞争,原股东在同等的条件之下优先认购”;而“其他的拍卖方式”,则包括了公开拍卖、打包出售等数套方案。至于最终采取何种方案,目前电监会仍在考虑之中。
“从我们的角度考虑,还是尽可能不用进场交易的方式进行。因为这些资产情况比较特殊,国务院也要求我们尽快完成。”电监会参与此项工作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20资产的主要受让方是大型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投资公司,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根据目前制订的计划,第一笔资产有望在9月完成交易。今年上半年起,电监会的相关部门一直着手进行变卖资产的准备工作。国家电监会按照“公开发布信息,有限邀请竞标”的原则,选出了财务、法律、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四个方面的中介机构,分别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通商律师事务所、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中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国家电监会总监、办公厅主任谭荣尧在“920万发电资产变现启动会”上发言时指出,“920”项目将分成前期准备、组织出售和后续收尾三个阶段进行。
消息人士透露,在最初的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电监会将发布公开信息进行“邀请招标”,从而选出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竞价,“选出来三家五家甚至十家都有可能。”
电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至于竞价的原则,并不完全是市场最大化的‘价高者得’,而要综合考虑改革遗留问题、一厂多制问题以及其他历史问题等因素。”
一延再延的交易
这是一场早就应该进行的变卖交易。
2002年4月,《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件”)颁布,电改迈出了“厂网分开”的第一步。当时,对原国电公司控制的13741.37万千瓦发电资产怎样划分,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在今年6月召开的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对这部分资产做出了明确的安排——按照各集团的规模和资产质量大致相当、在各区域电力市场中的份额不超过20%的原则,将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上市公司、水电流域公司和独立发电公司划入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资、大唐等五大发电集团。
为了推进电力主辅分离的改革,在进行上述划分时,有920万千瓦权益的发电资产被保留在了国家电网公司[原国家电力公司下属的各省(市)电力公司]。这部资产被要求尽快变卖,用以支付电网公司主辅分离的改革成本,为下一步从电网中剥离电力修造、送变电施工和勘探设计等辅业单位做准备。另外,有647万千瓦的发电资产也被暂时保留在国家电网公司,以备将来变卖后补充资本金之需。
然而,“五号文件”只对这部分资产的处置做了原则性规定;对于发电资产何时变卖、如何变卖,并无详细方案。随着“厂网分开”之后电力体改步伐放缓,国家电网公司保留发电资产的决心强烈,资产变卖期限被拖延下来。后来这部分资产又有所扩张,但电力行业的人仍习惯性称之为“920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