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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土改艰难破冰--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4日 07:28
刘畅 董伟
    这是一场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变革,被称为“继农村土地承包后,我国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这就是正在进行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党校今年3月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林业中,属于山区农民集体所有的森林面积,占全国森林面积的37%。其中,人工林面积占全国人工林一半以上,林业总产值将近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半壁江山。

    山区占我国国土面积的69%,是我国的资源宝库和大江大河的源头,全国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积量、77%的草场、76%的湖泊、98%的水能都集中在山区。在如此重要的资源宝库和地理环境中,任何改革举措的推行都是异常艰难的。

    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农村土地承包的带动之下,南方一些省份对部分林地已进行了承包。或许是出于“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的担心,包到林地的部分农户出现了乱砍滥伐等情况。随后,这一改革被紧急“叫停”。近年来,以明晰产权、规范流转等为内容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又在悄悄展开。

    中央党校调研报告引用林区群众的话说,这是继解放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改”。

    2006年5月18日,北京黄沙漫天,遭遇了今年以来的第14次沙尘天气。“今年的沙尘天气是3年来最多的。”有关专家表示。

    5天前,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悄悄来到福建省三明市,与他同行的还有中央农业和政策研究部门的负责人。在这个山青水秀的地方,他们研究探讨的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沙尘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深深困扰着共和国的决策者和各级林业官员。

    “我国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为什么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好现在的生态问题?”

    这样的提问,从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问到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一直问到各级林业官员,成了中国发展的“必答题”。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中国,解决了吃饭问题,接着必须面对的就是生态问题。即便是目标远大的“和谐社会”,也离不开“生态友好”。

    当前这场改革为什么会发生?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其中存在的困扰和难题会给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带来怎样的启示?20天时间里,本报记者分赴浙江、福建、江西、辽宁等地,对当地林区进行了实地采访,尽可能忠实地记录下这场变革的图景和困境。

    山林养活了谁

    林改,遭到抵制

    “先抵制,再敷衍”,江西省崇义县副县长胡晓平形容基层干部最初面对林改的态度说:“第三阶段才是——认真去改。”

    崇义县是全国集体林模式的“红旗”,在国家林业局是挂了号的。如今,要分林到户,“红旗”会不会倒——县里领导这样考虑,想不通;

    集体模式下,一个乡从山上得来的钱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一百几十万元。过去,把林子卖了,贴个告示就可以。如今,一旦农民有了林木所有权,这一切岂不是化作了泡影——乡村干部这样表示,更是想不通。

    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和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赶到崇义县调研时,在场的老同志及乡村干部,没有一个赞成改革。

    不光县、乡、村干部们“不乐意”,基层林业部门同样也“不乐意”。林业部门人员多,但在编“吃皇粮”(财政开支)的很少,绝大多数经费都是从树上搞来的,改革等于敲碎了自己的饭碗。

    对于省林业厅出面力挺改革,作为下属不好公然反对。有人说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是“一将成名万骨枯”。

    听谁的

    村委会里,身材魁梧的辽宁省桓仁县华来镇川里村党支部书记王春玉与村民挤在一条很窄的凳子上。他弹了弹手上的香烟说:“作为村干部,我想不通。”

    王春玉想得很简单:集体的林子给了农民,村干部没有权了。再说,林子归集体的时候,川里村还有8个脱产护林员,一旦分给农民,这些人干啥去呀?

    可村民罗胜春说,林子说是集体的,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谁真当回事啊?年年造林不成林,种下点树苗,“羊打尖,牛打叉,老母猪一来连根拔”(东北土话,意为牲畜糟蹋林木)。

    本溪市林业局一位干部说:“村委会管的集体林也是全体村民的,分到农户,表面上看村委会有点损失,但却给村民带来实惠,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呢?”

    就这样,林子分到农户,8个护林员改成了“监督员”。

    “干部林”

    “名义上集体所有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没份,广大村民既没有经营权,也没有收益权。”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对“集体林”有着清醒的认识,因为他们下乡调研,村民干脆管“集体林”叫做“干部林”。

    什么意思?农民理解,就是村干部操纵,采伐收入开支全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林子犹如村干部的“小金库”,村上吃喝接待、补助补贴,全都在“集体林”中出。

    福建永安一个村发生森林火灾,没有人上前救火,村委会主任拿着钱袋子吆喝:“谁上山扑火就给谁50元钱!”结果,村民蜂拥而上,村委会主任情急之下又大声喊:“别来了,别来了,没钱了!”

    有人说,“山上着火、百姓观火、干部打火、领导发火”。

    据说,这样的“干部林”,原来在福建集体林中,约占30%左右。

    谁养活谁

    说江西人“靠山吃山”有充足的道理:森林覆盖率列全国第二位,2/3面积是山区,2/3人口在山区,2/3县是重点林业县。

    江西省林业系统15.4万人,其中全额拨款不足10%;自收自支的,倒占了80%多。

    这80%的林业职工,都要从山林中收费来养活。因此,各地林地收费项目多得吓人:除了大宗的育林基金、农业特产税外,还有增值税、所得税、维简费、林业建设保护费、森工行业管理费、护林防火费、植物检疫费、森林资源更新费,以及县、乡、村出台的森工企业养老保险金、遗属补助、提取利润、乡村管理费、乡村提留、山价款等等。

    该省平均各项林业税费征收比例接近50%,部分产材县甚至高达70%。有个县的杉木售价每立方米仅为205元,而育林基金却要550元。

    2003年,江西省各地林业税费共计收取12.4383亿元,包括五个部分:税收,3.6556亿元;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6.4881亿元;市县政府出台的收费,4681万元;乡镇出台的收费1亿多元,村出台的收费7672万元。这些收费中,市县、乡村的收费都属于越权出台的乱收费项目。

    由于经费没有落实,林业部门只能通过收费、罚款来增加收入。以武宁县为例,全县林业部门多达2600多人,负债6800余万元,林业行政事业人员352人全部靠收费养活。于是,林业工作站成了“收费站”,木材检查站成了“罚款站”。老百姓说:摆摊怕见城管员,种树怕见林业员。

    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说:“几十年都是想着县乡怎么办,现在也该想想老百姓了。”断了县乡和林业部门的钱路,总归还得要给他们活路。在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支持下,省政府拿出2.9亿元让林业部门全部进财政,县、乡、村的损失部分补助,特别是干部的工资,也要各级财政负责。

    江西是个穷省,全省财政收入250多亿。此次林改的不完全成本,已经超过5亿元。

    艰难时刻,刘礼祖不得不放言:“林改不成,我自己向省委交帽子”。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