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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不能"一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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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不能"一卖了之"
2006年08月22日 16:53:3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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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黄全权、姜雪丽)“一些城市将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视为一般的招商引资项目,一卖了之,财政不投入,政府不监管,存在重大隐患。”22日,针对部分城市中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遭遇”,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了看法。

    这位负责人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说,根据建设部已经作出的相关规划,到2010年,全国全部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的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所有城市都要建立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为实现这一目标,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透露,预计“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将超过3300亿元。

    与此同时,解决当前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下问题也将成为建设部门的工作重点。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实际处理污水率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这要成为项目验收和审计的刚性指标,建设部门、设计和评审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数据显示,到2005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由2000年的34%提高到52%,有135个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或接近70%。但与此同时,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至少有30多个城市50多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没有运行。

    仇保兴同时表示,“十一五”期间将在城镇水务领域全面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单位转制改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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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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