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永乐(0503.HK)日前公告确认,已于8月7日接获北京大中提出要求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建议,但大中并未知会永乐其有意没收1.5亿元按金,或向永乐申索损害赔偿。目前永乐尚未正式作出回应。
永乐表示,公司董事尚未就永乐与大中日后的关系作出决定。公司律师初步意见指出,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而且任何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行动,都必须取得永乐同意,大中亦没有权利没收永乐早前预付的按金。永乐会进一步向法律顾问寻求意见,可能对大中展开法律行动,强制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或向大中提出索取损害赔偿及退还按金的申索。
永乐四月时宣布,与北京大中电器签署战略合作及优先收购协议,永乐有意向北京大中电器收购部分已有盈利的业务,优先收购协议为期一年,但未落实收购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