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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是所有行业和企业都宜用"末位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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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是所有行业和企业都宜用"末位淘汰制"
2006年08月22日 00:00: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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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重庆8月21日电(李丹、李永文)“末位淘汰制”作为一种绩效考评方法,在我国已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采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与实践研究会会长董克用教授近日在重庆参加研讨会时指出,“末位淘汰制”并不适于所有行业和企业,同时,各单位围绕“末位淘汰”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考评方式应科学合理,要得到员工认同。

    董克用说,“末位淘汰制”源于国外,它并不适用于所有行业和企业,而主要适于市场竞争激烈、知识和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行业或单位,如微软。他还指出,各单位围绕“末位淘汰”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考评指标、计算方式都应力求科学合理,并得到员工认同,要排除人际关系的干扰、感情因素的支配,按照“业绩末位”而不是“人际关系末位”来淘汰。他称,有效的科学化管理远不止“末位淘汰”这么简单,科学、有效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激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据了解,“末位淘汰制”是企业考评员工绩效时所采用的一种方法,又叫“强制分类法”。这种方法将员工的绩效表现按比例分到不同的类别,并在此基础上将被分在末端5%-10%的员工解聘。该制度因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多年使用而闻名,并被许多中国公司所效仿,变成“热门”的管理方式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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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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