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示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征求意见稿。记者就此采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负责人杨广立。杨广立表示,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只是为版权使用交易双方提供一个服务平台,不会参与版权使用费的定价。
杨广立表示,该系统只是搭建了一个免费的服务平台,卡拉OK产品提供者作为权利人,将作品自愿放在服务系统上,并自主定价。卡拉OK场所经营者根据价格,自主下载。这个系统中,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不参与双方交易。版权使用费的收取是按照产品的点击量,不点击不收费。文化主管部门作为文化内容监管的权威,将对该系统的内容进行监管,阻止不健康或非法的卡拉OK产品进入。
对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制订的版权使用收费标准,杨广立表示,该标准在征求意见,“不便进行评论”。(实习生
吴月霞)
KTV版权收费之争:文化部与版权局谁说了算?
事情的起因源于国家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相继表明要向KTV版权收费。7月18日,文化部宣布即将启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要建立通过点击率向KTV收取音乐版权费用的模式;7月20日,国家版权局表示,KTV要按照营业面积向中国音像版权集体管理协会交费。
"肥水不流外人田"?
看KTV版权收费的"政策掐架"
8月3日,文化部公布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有关内容。该项目负责人认为,系统所使用的精确计次、点播付费的自主版权交易将使著作权人的收益更加精确和明晰。不久,国家版权局表示,近日将公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