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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打破垄断 民政部门不再承担管理服务职能 宏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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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打破垄断 民政部门不再承担管理服务职能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2日 07:30
赵京安
    “活得起,死不起”——这是普通群众在部门垄断、行业暴利和观念习俗的重压之下,面对高额的殡葬费用发出的感叹。而今,几十年来集殡葬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格局有望在广东省珠海市被打破。

    历经数十次修改的《珠海市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日前获得珠海市政府原则同意,年内全面启动。改革将从理顺管理体制开始,民政部门只承担管理者角色,成立独立的殡葬服务中心,由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收支,改变由民政部门独家经营、自负盈亏的一贯做法。

    价格虚高,凸显积弊

    “在墓园外500元可以买到的墓碑,在墓园卖到5000元”

    “在墓园外500元可以买到的墓碑,在墓园卖到5000元,但只允许在墓园购买。”珠海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披露。记者曾多次听到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抨击殡葬价格虚高的呼声。他们认为,丧葬费用虚高,主要是因为丧葬用品价格虚高;而丧葬用品价格虚高,则是由丧葬用品被垄断造成的。有调查显示:殡葬业利润最高可达1000%—2000%。

    一位逝者的亲属张先生向本报记者诉说了他的亲身经历:所有的殡葬用品都被要求只能在殡仪馆里购买,所有程序都不能简化,所发生的费用更是高得不好接受,他们送走故去的亲人共花费4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单位为其支付的部分费用。“这其实就是垄断体制利用了人们‘厚葬’的传统观念,让普通群众在高额的丧葬价格面前为逝者尽最大的经济承受力!”

    珠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彦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长期以来,珠海殡葬管理处沿袭处、馆、园三位一体,政事合一的管理模式,既行使殡葬管理行政职能,又行使殡葬服务职能。这种管理经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造成行政管理精力不济、殡葬执法不能理直气壮、经营受制约等难题,也直接导致了“殡葬暴利”现象。

    一次讼案,撬动坚冰

    市工商局对殡葬管理处开罚单,利用独占地位获得不当收入的处罚达500万元

    珠海殡葬改革的“破冰之旅”,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前奏。

    那是2003年11月,珠海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和调查,对珠海市殡葬管理处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份处罚决定书涉及金额512万元,其中,因无照经营处罚2万元,因不公平竞争处罚10万元,而因为利用独占地位获得不正当收入的处罚则达500万元!双方发生行政处罚纠纷,诉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年8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珠海市工商局对珠海市殡葬管理处行政处罚512万元。2005年10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支持珠海市工商局对珠海市殡葬管理处行政处罚12万元,而利用独占地位获得的500万元却被撤消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个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处罚纠纷,给珠海市政府极大震动:殡葬体制已到不改不行的地步了!

    2005年11月,《珠海市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入反复修改阶段。从管理体制入手,一场涉及整个殡葬系统的改革大幕拉开。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