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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谈判解决保证金 不考虑法律手段
2006年8月17日16时26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郎朗 龙丽

  家电连锁业新一轮口水战又上演,主角换成了永乐与大中。

  8月16日,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鉴于永乐在大中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与国美合作,已经违反了今年4月份与大中签订的合并协议,8月14日大中已经向永乐发出律师函提出‘解约要求’,至于永乐交付大中的1.5亿元保证金双方将通过谈判来解决。”

  永乐董事局主席陈晓的表态则依然强硬:“1.5亿元永乐是一定会收回的,当初双方签署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不是大中说没收就能没收的。”

  在国美永乐正式签署协议的当天,大中向媒体发出了自己的4点声明,指出“鉴于永乐单方面与第三方合作,大中电器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待重新协商”,其实在此之前,在得知永乐与国美的谈判进展后,坊间就传闻双方将分手。

  然而由于忙于与国美的合并以及中报的出炉,永乐管理层并未正面回应大中的声明,直到中报出炉后陈晓才告诉本报记者:“永乐正考虑通过谈判来终止与大中的协议。”

  而永乐今年5月交给大中的1.5亿元违约金的去留成为双方谈判的焦点,宋红向本报记者解释了大中有意没收违约金的原委。

  “双方当初约定要联合采购,并在物流配送等方面进行合作,如今永乐与国美合作后,双方合作不能按原计划推进,加上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决定终止双方协议,而永乐单方面违约是合作失败的主要原因。”

  宋红介绍,今年年初时,是永乐董事长陈晓首先提出要和大中合并的,当时大中考虑到两者联手可以在北京、上海这两个中国最重要的家电零售市场夺取最大的市场份额,所以就同意了合并方案。但是,永乐一边跟大中谈合并,另一边却瞒着大中与国美谈合并,大中与永乐今年4月宣布合并时,根本不知道永乐也即将和国美合并。

  此外,双方原先约定大中资产将合并入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永乐(0503.HK),在与国美合并后中国永乐今年10月将退市,大中如果继续与永乐合并,在国美电器(0493.HK)中占有的股份可能还不到10%,这样是大中所不能接受的。

  对此陈晓表示,我们原来答应大中在香港上市,但是却没有表明是中国永乐,在与国美合作后,与大中的合并只能拖后,如果大中不愿意,双方可以通过谈判和平解约。

  至于最终的解决方式是通过谈判还是法律手段,宋红表示,“我们将通过谈判来解决包括保证金,青岛、西安合资公司运营以及北京托管永乐店面的一系列问题,不会考虑法律手段,因为司法程序往往过于漫长。”

  对于宋红的说法,陈晓表示,“他从来没跟我说过没收保证金的问题,不管我们与国美的谈判他们是否知道,我们当初的协议是有法律保障的,何况提出解约的是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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