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电热水壶须箍紧安全命门
2006年8月16日 15:45 来源:消费日报
作者: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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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抽查合格率仅七成,上海抽查为六成,顺德抽查仅为两成——电热水壶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为什么生产工艺简单的电热水壶做不好?
近年来,精美、实用、方便、快捷的电热水壶开始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日常生活用品。资料显示,以城镇居民30%%的拥有率计算,电热水壶每年的市场容量应在3000万只以上,若以单价100元计,应有10亿元的市场份额。但是,目前国内电热水壶的市场容量每年仅在600万—700万只之间徘徊。巨大的商机,几乎使所有家电品牌都参与到这一行业的竞争中。同时,行业外企业也纷纷加入,欲分一杯羹。从而导致电热水壶行业竞争加剧。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以牺牲质量为代价。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辽宁等3个省15家企业生产的1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3%。此前,上海市质监局也曾对46种本地产电液体加热器进行抽查,总体抽样合格率为67.4%%,其中电水壶合格率仅为62.2%%。而更令人担忧的数字是,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对市面上流通领域的液体加热器质量进行的检测表明,电热开水瓶、电热水壶等液体加热器的合格率只有20.0%%。
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热器具试验室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液体加热器合格率如此低,与新标准的颁布有一定关系,因为新标准对一些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行业进入门槛低、规模企业少、作坊式企业质量意识差是导致电热水壶质量低劣的最直接原因。
电热水壶属于液体加热器具,是第一批被列入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CCC)目录的产品。目前进入市场销售的电热水壶都要通过3C认证,但是由于认证产品都是由厂家直接送检,一些企业的送检产品是经过特制的合格品,通过认证后却在市场上销售偷工减料的产品。
据质检中心的专家介绍,电热水壶的主要零件是发热盘和塑料模具。一些不法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惜使用不合规格的发热盘和低档次的非食品级塑料,不仅缩短产品的使用寿命,同时更对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此外,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过热熔断器中的含银量,有些企业的产品则违规加长电源线等。而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9-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中规定,在对电热水壶的基座进行淋水后,施加2500V/1250V的高压持续1分钟后,产品不得击穿。有些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安装位置不合理或结构设计不合理,电热水壶在干烧、故障等非正常条件下工作时,热断路器起不到保护作用,发生发热管烧断、烧穿等现象。而底部出水孔太小,或是虽留有足够的出水孔,但出水孔被后贴上去的标志覆盖,这样的产品在溢水后不能保证溢出的水被及时排出,造成水壶底座不绝缘,容易在使用时发生触电事故。该专家强调,包括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的假冒伪劣电热水壶在内,一些通过不法手段被贴有3C认证标识的电热水壶,其安全性能也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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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电热水壶 小家电 厨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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