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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控遇地方空转挑战
专家表示,如果没有详细的激励和约束细则,各级政府认真管理国有土地的动力可能较为有限 资料图
“土地调控因为涉及地理、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因素,调控步伐可能尤其缓慢。真正的效果要等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才能显现,特别是要看地方政府的表现。”昨天,北京土地研究人士针对日前市场上关于土地调控效果的问询作出如上评价。
5月以来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土地调控一直以政策密集、态度频繁占据舆论焦点。继国务院召开关于土地调控的常务会议后,14日,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土地调控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再次提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四点要求:即加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调整土地收益分配、盘活闲置土地以及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业内人士评价,上述四点已经包括了几项最重要的土地调控环节,即查处违法行为、土地出让金改革、加大闲置土地的税收成本,以及强化政府责任制等。“但是,这一表态仍然是一个框架性说法,具体执行将在各地方国地资源部门后续动作中得到验证,地方是关键。”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表示。
其实,部分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了土地调控的先行者。例如广东省在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后,从7月至今连续出台四个相关文件,内容包括制定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协议出让土地最低标准,甚至全面启动卫星遥感系统开始土地执法检查。
但是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多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并没有文件性的土地调控细则出台。
专家介绍,根据曾培炎副总理在昆明谈话的内容,土地调控的大部分细节仍有待进一步敲定,比如详细的土地违法整治措施、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提到何种标准、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提到何种征收标准、土地收益用于“三农”的比重具体到多少、怎样落实土地纯收益中部分用于廉租房建设,以及如何强化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责任等。“可以说,此次座谈会是对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进一步传达。具体执行细则仍然有待国土资源部相关各部门和省级地方政府出台细化的方案。”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资源系教授严金明表示。
而在上述政策中,市场对地方政府责任制的实现表示了更多的担忧。
上海房地产专家印堃华认为,实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根本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政观念和执行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表示,如果没有详细的激励和约束细则,各级政府认真管理国有土地的动力将有限。
“随着土地督察制度和环保督察制度的全面启动,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有望加强。以问责制为核心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有望改变调控政策总体推进呈积极态势。但是目前,结构性、局部性上仍有空转局面。”厦门一位不动产金融研究专家表示。
苏州等地只顾GDP卖地不心疼 上演割肉引资比赛
引进外资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迄今受到毫无节制的鼓励。苏州是外商直接投资(FDI)最为成功的榜样,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很少有人提及。而各地方政府的“割肉比赛”也达到了惨烈的程度。
吸引外资不遗余力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不过,让苏州市副市长周伟强感到底气十足的还是苏州强大的引资能力和经济活力。
周伟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在2005年中国城市经济排行榜上,苏州利用外国和港澳台资金居第一位,工业产值居第二位,进出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居第三位。因为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苏州20多年来的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23.2%;以全国万分之九的土地,创造了中国9.9%的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的8.5%。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苏州是中国吸引外资最为成功的榜样,但苏州为此付出的代价却很少有人提及,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过度地压低土地成本。”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中心副主任林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
据江苏省政府的一份内部资料披露,苏州的土地开发成本为每亩20万元,但为了引进外资,却将地价压至每亩15万元。在恶性竞争的驱使下,周边的吴江、宁波、杭州地区只好将地价压到每亩5万元的超低水平。上海张江园区常以半价出让土地,另外一半由市财政补贴。如此,就出现了GDP不断增长、但招商用地价格不断下滑的怪现象。
对这种降价,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位负责人说,我们不降就失去竞争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大都采取的都是组合性的竞争策略,也就是说,不仅在土地上让利,还要在财政,甚至金融上补贴。有人形象地将此称之为政府的“割肉比赛”。
“割肉”引资隐患显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小苏日前表示,针对目前一些地方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国家将建立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
“我们是不是高估了FDI作为引进现代技术、观念、服务的载体作用呢﹖我觉得这需要重新思考。”专注于科技创新和FDI研究的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王春法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曾有学者痛心预言:国土资源的消耗、浪费与流失已超过了我国社会和资源承受力的临界点。可怕的是,这个预言在一些地方已变为现实。一些地方的领导沉湎于“以地生财”,大肆铺摊子、上项目,到了今天,却陷入了“无地可卖”的窘境。
王春法在北京、上海、苏州、东莞4个城市对近400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调研。他始终坚持认为,反思FDI最根本的是反思如何评估引进FDI之后所产生的效益,“要知道,我们很多地方以优惠政策引进外资是付出了隐性成本的。这个成本也应该核算到支出当中去。”
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表示对FDI带来的负面效应,应当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使用的质量,并合理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外商投资在地区结构、行业结构和单位面积投资密度的优化。“这些变化的基础应当是基于扩大开放和国家宏观调控基础之上的。”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朱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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