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非公36条”出台一年多之后,民营经济的一些状况却难如人意。试图借政策东风,挑战垄断领域的民营企业,其重构利益格局的雄心受到了极大的挫折。原因不仅在于与非公36条精神不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环境,还在于他们挑战的对手是当今最具权势的利益集团——垄断国企。这个利益集团借助于强大行政力量,垄断社会资源,获得企业和部门利益。他们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同时也是规则的最大受益者。
这场游戏似乎从一开始就已胜负分明……
在现有利益集团的强大压力下,寄望通过“36条”改变垄断格局的民营企业,却陷入一种更为困难的境地之中
利益重构期的民企困境
一项关于央企收入的调查,最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份调查中,169家中央企业2005年度共获利6276.5亿元,同比增长了27.9%。被称为“十二豪门”的十二家国有企业,囊括了央企总利润的78.8%。“十二豪门”主要来自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即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
这份调查之所以引起极大的争议,不在于央企利润增长的速度之惊人,而在于其获得利润的方式。有评论认为,这场“盛宴”是以国家政策和行政力量为主导的,而不是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而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秩序。
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国历史上形成了大量的依附于权力体系的行业垄断公司。计划经济时期,这些公司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追求,因此不会对国家计划的实施和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后,企业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链条,他们逐渐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具有强烈的利益追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允许一部分企业借助于行政力量,垄断社会资源,牟取企业和部门利益,就会严重影响市场机制的形成,加剧社会分配的不公,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而这种行政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对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害的,而受害最深的,莫过于这些国有最直接的竞争对手——民营企业。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36条”出台一年多之后,民营经济却令人难以理解的陷入困境,这其中,央企豪强们的打压或许是最根本的原因。
“2005年一方面是强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年,但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最为困难的一年。已经在垄断中获利的势力不愿放弃他们的既得利益,正利用自己或后台的行政权力,设置种种羁绊,阻挠‘36条’的实施。”清华大学教授魏杰说。
很显然,期望垄断者主动交出垄断利益的想法并不现实,利益格局的重构从来都不会轻而易举地完成,但或许没有多少人会认为,目前的市场秩序与规则是非常健康的,是符合中国经济长远利益的。“36条”吹响了突破垄断的进军号,但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争取合理生存空间的努力才刚刚开始。
垄断者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新近起草的邮政法有可能让生机勃勃的民营快递公司面临灭顶之灾。该草案的第七稿第十条规定:“信件的寄递由邮政企业专营;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
按邮政设定的常规信件不超过20克计,350克的函件,就是平信的17.5倍。现在市场上,快递的重量在350克以上的信件和包裹,不到总量的10%,如果350克以下全被邮政企业所垄断,90%的民营快递将倒闭。而如今,民营快递已经做出了上百亿元的行业规模,担当了全国快递任务中同城快递的80%,省际快递的50%以上。
这一颇具争议的规定,被认为是代表垄断权力的中国邮政打压民营快递业的一个体现。市场参与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使得中国邮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民营经济的话语权在这样的强势中显得微不足道。
这正是如今垄断国企和民营经济之间不对等对抗的一个缩影。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尝试之后,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失望地发现,2005年3月出台的,旨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36条”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意想中的商业机会。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民营经济向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等垄断行业发起的挑战,大都以失败告终。
约瑟夫·海勒的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中说: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
其实,这种自相矛盾、充满黑色幽默的在垄断国企制定的“行规”中屡见不鲜,这也让众多民营企业叫苦不迭。
2005年6月2日,国家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两个征求意见稿。两个《规范》实际上是2006年年底中国成品油市场开放前政府对准入标准的规定。这个征求意见稿有两条引起民营石油企业强烈反应:一是批发企业要有30个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二是要有两年以上的成品油零售业务。
但现实情况是,全国上千家民营石油批发企业,有30家加油站的不超过10家。自1999年国务院转发原国家经贸委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业内简称38号文)文件,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即垄断了成品油的批发权,在全国范围内疯狂收购加油站,而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不允许再建一座加油站。这个门槛一下子就把绝大多数企业挡在外边。
民营的石油批发企业似乎可以通过联合、重组来满足“30家加油站”的条件,但新成立的企业不可能满足第二条“两年以上零售经验”。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条例轻而易举就把大多数民营油企拒之门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