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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建言:垄断企业收益分配权应回归国家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11日 07:01
杨雪婷
    国资收益权要尽快落到实处。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最新发表的一份关于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指出:如果不解决国有资产收益的问题,难以消除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

    报告认为,在国家不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的情况下,企业拥有国有资本收益自由支配权。那么,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收入就会不断膨胀,而困难企业的职工却收入下降,由此产生企业内部分配秩序混乱的弊端,会导致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将积重难返。

    从5月中旬劳动部副部长步正云提出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到近期电力行业开展自减薪酬的运动,这一段时期,国有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成为众矢之的。

    报告指出,从理论上讲,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最好、也是最合理的方法就是对企业利润课以专项暴利税,垄断性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能由其自我定价,而是需要公众听证会认可。今年以来,中央政府已经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地方政府也已经就各类服务型价格的调整举行过公众听证会,实际上就是在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而在目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就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但要打破垄断最难的是由于垄断行业大多资本规模巨大,别的企业要通过市场进入很困难,也很难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形成合理价格,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存在政府的干预和采取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生产供应方式。在这样的前提背景下,要想解决垄断行业收入与贡献的匹配问题,真正体现其劳动价值。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国资收益权要落到实处。因为国资收益权落到实处,一方面它可以体现国有资产的权益;一方面也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