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诋毁,我们已经依法起诉!”8月7日下午,顺德容桂人、中山市好太太电器公司总经理老健明指责广东好太太科技公司捏造事实诋毁他们的商业信誉。据记者了解,这起“两个好太太打架”的纠纷,实际上已经成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1月份,位于广州、以凉衣架等为主要产品的“广东好太太”,以主要生产厨卫电器的“中山好太太”侵犯其驰名商标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禁止后者使用“好太太”作为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大吃一惊之后,“中山好太太”才得知“广东好太太”已经在内地某中级法院将“好太太”认定成了驰名商标,这一认定关乎“中山好太太”合法使用了近10年的商标能否继续使用。
为了应诉,“中山好太太”对“广东好太太”的情况做了调查,据称发现这家企业在申请驰名商标保护时虽然自报年产值为1.5亿元,但事实上只有2200多万元,其商标似乎没有成为“驰名”的资格。正当他们在调查之时,“广东好太太”拿着法院的判决,通过网络等媒体宣称“中山好太太”已构成商标侵权并被法院查封了生产现场,而事实上受理“广东好太太”起诉的法院只是到“中山好太太”进行了证据保全工作,并未实施查封,而且法院至今也未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老健明认为,对方的这种做法属于是一种恶意炒作,已经侵害了自己企业的商业信誉,并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老健明介绍情况时,原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处长齐浒湾在场介绍说,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某一商品实施个案认定,“一案一认”,进行特殊保护,被认定的驰名商标也不得跨类使用。即使“广东好太太”在其注册的凉衣架产品中是驰名商标,也不意味着它就有权禁止“中山好太太”在厨卫电器中使用“好太太”商标,也就是说,驰名商标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并不具有绝对的排他性。相反,别人合法注册的他类商标,驰名商标不能侵犯其合法权利。
据了解,“中山好太太”起诉“广东好太太”诋毁商业信誉案即将开审。这场诉讼的最终结果将对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商标权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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