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措施的出台意味着个人住房转让强制征收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炒房群体来说这是又一次“强热风暴”。随着交易成本的提高,部分抗击风险能力较强的炒房者会收紧口袋、继续观望,但相信大多数炒房群体会选择抛盘。从前几次政策出台后的情况看,表面上整个二手楼交易量下降,部分中介公司业绩下滑50%以上,很多中小型地产中介关铺转让,甚至一些知名品牌中介、上市公司都在将一些亏损店关门调整;实际整个市场并不像大家想象中的“惨淡”,创辉租售7月份业绩比6月份增长40%,随着新政的出台会加速深圳房地产三级市场的“洗牌”,有助于整个市场的规范和良性发展。
新政细则还明确表明对于非炒房者给予的优惠待遇,例如:纳税人在交易中可以扣除10%—15%的住房装修费用,以及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虽然新政保护了购房自住的群体,市场仍可能会降低5%左右的购房需求,但对整个深圳房地产市场影响不会太大。主要原因是深圳楼市的供求关系起决定性因素,短期内还无法逆转“求大于供”的局面,根据现有数据分析,估计到2007年将达到1000万平方米左右的供应量,供求关系可能会发生逆转,所以说新政出台后多数需求者仍然会理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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