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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立: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是县域信用社改革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08日 10:54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需要从信用社体制入手,使之成为农村金融主渠道,这一步的关键就是搞好县域信用社改革。”7月31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在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表示。

  郑新立在论坛上表示,以往商业银行都是把农村资金吸走而放贷很少,我们要设置一个比例,规定农村金融机构把从农村吸收来的资金按照比例再投资到农村,“避免以往资金从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弊病。”郑新立介绍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就将这个比例定为60%.郑新立结合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经验,分析说我国下一步县域信用社改革需要从六方面入手。首先要把县联社(县域信用联合社)作为独立法人。郑新立介绍,一个县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区域来发放贷款,不仅方便规避风险,而且便于监管。

  “即使出了些许问题,也是小范围的,不会影响大局。”其次,省一级联合社作为一个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制度的制定和风险的监管和防范,对出了问题的县联社进行救助。第三,明晰产权,建立现代股份制。县联社可以吸收新的社会股东,包括县一级的企业单位,“富裕的地区也可以吸收个人,严格按照股份多少来分红。”第四,要建立现代企业监管机制和银行管理机制,减少行政干预。第五,中央政府和省一级政府要在财税上给予优惠和支持。最后,郑新立还建议,要根据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不同的改革模式,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模式下进行新的探索。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