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航油事件所暴露的央企经营风险加快了央企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力保160多家国家级“大船”的“走出去”战略
8月3日,为期4天的国资委第一期《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辅导班在京郊红螺寺结业。 按照一位参加学习班的央企“掌门人”给《瞭望新闻周刊》的说法,“事关央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将正式从这里系统地拉开帷幕。”
一个半月前,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制定,由国资委企改局牵头起草,经过两年多的酝酿,先后易稿20多次。
《瞭望新闻周刊》从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了解到,最终形成的《指引》,“一个直接的目的就是规范央企海外投资。”它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企业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外先进的大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通行做法,以及国内有关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规定,对于中央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稳步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事实上,就在《指引》出台后不久的7月18日,因在中航油巨亏事件中进行内幕交易,中航油第一交易部原副主任彼得里格比被新加坡地方法院处以4万新加坡元的处罚。原本已沉寂多时的“爆炸性新闻”再度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心,让国资委发布的《指引》显得更为及时和必要。
全面风险管理“升温”
“全面风险管理在国外也是刚刚起步。”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一位官员向《瞭望新闻周刊》介绍,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法规和标准。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风险管理。目前,全世界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与风险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世通、安然丑闻以后,2002年,美国国会从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出台了萨班斯法案,要求所有到美国境内上市的企业必须建立风险内控机制,极大地促进了世界范围内全面风险管理的普及。”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对诸多风险。其中,外部风险来自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如社会政治风险、供应链风险、市场风险、竞争对手风险、技术革新风险、法律法规风险、自然地理环境风险、灾害风险等。企业的内部风险则表现在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比如战略定位、投融资决策、财务和运营、合规性等风险。那么,预见这些风险,力求防患于未然,是投资者、经营者及监管机构等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这位官员告诉记者,全面风险管理在中国金融行业已有巴赛尔协议指导,但是在非金融领域这个制度还是空白,“我国目前风险管理仍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风险意识不强,风险管理工作薄弱,成为企业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重要原因。”他举例,特别是2004年发生的“中航油事件”,加快了在央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进程。
借此,他分析了全面风险管理对央企的紧迫。2004年11月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进行衍生品交易而蒙受5亿多美元巨亏后,在新加坡普华永道会计公司事后提交的调查报告中,“风险管理”成为出现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报告认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巨额亏损由诸多因素造成,其中无法回避的一点就在于,缺乏对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
“但说到风险管理,公司成立有风险委员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规定,损失超过500万美元,必须报告董事会。但这种风险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前总裁陈久霖从来不报损失,还一度声称在严格的风险管理系统总体控制下,期货操作不存在较大风险。”该官员指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表面文章”都做到了,但也仅限于此。
他告诉记者,“中航油事件给国资委带来的冲击不可谓不强烈。”痛定思痛,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国资委在风险管理这一课上下了很多功夫:先后8次组织各种类型的风险管理研讨会;在2004年底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工作会议上,邀请来自安永中国公司的营运委员会主席胡展云与企业风险管理部主管吴继龙开讲座;2005年,国资委又组织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到香港进行风险管理培训。
特别是2004年底的那次讲座中,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亲自邀请下,两位嘉宾足足讲了三小时,开了国际企业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讲解具体业务的先河。国资委对风险管理的执著,已然明朗。
“风险管理对很多人来说还是新鲜事物,这些工作不仅推介了概念,更为‘技术性指导建议’的出台做了充分的铺垫。”他说,在经过两轮内部讨论、针对部分央企进行专门调研并征求多方意见之后,终于完成并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亡羊补牢’,全面风险管理逐渐走入了各家央企老总的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