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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有关负责人就外资购房准入和管理答记者问
观察:严格外汇进出将影响外资购房交易
上海近期将出台相关细则,“购房实名制”可能较宽松
2006-8-8 09:26
邓旭

     昨日,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六部委有关负责人就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内容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后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资金汇入和结汇的具体办理程序将更加细化。

  今后,境外机构和个人从境外汇入购房款或从其境内外汇账户支付购房款的,应当经外汇指定银行审核确认相关材料后,将购房外汇资金结汇后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不能将外汇资金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外汇账户。

  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为配合《意见》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今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只有符合自用、自住原则,才能办理相关外汇收支和汇兑手续。境外机构和个人因故不能完成商品房交易,需将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的,经原结汇的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确认后,可将人民币购房款购汇划回境外机构或个人外汇账户。境外机构和个人转让所购境内商品房取得的人民币资金,须依法办理纳税等手续并经商品房所在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可购汇汇出。”

  这一“办理手续复杂化”对于个人购房将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据美联物业近日对于上海中心城区外资购房者聚集的主要楼盘的购房者调查:购房者中有30%认为这将对个人购房产生最大的影响,远高于“限制入境时间满一年”的影响比例(17%)。

  而在调查中显示影响最大的“购房实名制”(45%),由于目前上海相关细则尚未出台,实名制的具体实施方法存在着各种猜测的版本和被细则放宽的可能性,有传言认为,上海的细则将会比较宽松,用证件来限制购房,比如港澳台人士同时拥有回乡证、身份证和护照,则可以购买三套住房。上海的细则将在近期出台。

  投资中国房地产的外资有43%投向上海。《意见》出台后,受外籍人士购房必须在境内工作、学习满一年等规定的影响,汉宇地产徐汇、静安和陆家嘴区域多家门店市场人士表示,近期外籍人士购房看房量明显减少,部分原来有意购房者只能转为租房,租赁需求有所上升。

  由于长期以来,高档楼盘租赁市场供求关系相对稳定,高档楼盘租金也保持比较稳定的状态。限制外资购房政策出台后,短期内部分客户由买转租,租赁市场需求增加会促使租赁成交速度加快,租金价格有上涨的可能。

  与此形成对应的则是,相关调查显示,已经在这些区域拥有商品房的业主,在政策出台后,有44%选择将手中物业转售为租,占到了绝对多数。
  
     《国际金融报》 ( 2006-08-08 第02版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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