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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剑》再举维权利剑 首例3G内容侵权案昨立案
黄梅 每日经济新闻   [2006-8-8 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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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七剑》放映以来,兴讼不断。继状告上海两家网络公司侵权获胜后,《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乘胜追击,将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电信公司推上被告席,指控河南电信在其网站(网址为:www.myzone.cn)向公众提供电影《七剑》之手机电影格式的下载服务,要求其立即停止该项服务,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33万元。与此前案件不同的是,此案中《七剑》被做成手机电影格式,可供下载到3G手机中观看,因此这将成为3G内容侵权的第一案。
 
  慈文的代理律师———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的戎朝律师表示,2005年11月11日,慈文发现河南电信在其网站上提供《七剑》的下载服务。戎朝介绍说,经过确认,虽然上述网站所提供《七剑》的格式已变为专门用于3G手机播放的电影格式,但其内容与慈文拥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七剑》相同。
 
  “慈文从未许可河南电信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七剑》,这种行为侵犯了慈文的权益,且给慈文造成经济损失。”戎朝表示,已经对此进行证据保全。此前,慈文曾委托天闻向河南电信发去律师函,却没得到对方的正面回应。昨日记者登陆该网站时已找不到有关《七剑》的下载链接了。
 
  如今,虽然3G牌照尚未下发,但各家服务商已厉兵秣马开始做3G内容的准备工作,以便牌照下发后可以第一时间抢占市场。从某种程度上说,服务商的未雨绸缪却使侵权手段蔓延到“3G内容”的范畴上。戎朝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侵权类型,广大内容供应商应当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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