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由银监会以“特急”形式下发的“银监发[2006]54号”文件,在第一时间被转发至沪上各商业银行行长、部门一把手的案头。“54号文”对防范当前房地产信贷风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银监会前瞻性地提示各家银行,要“警惕期房抵押贷款一次性支付风险,防止一些资质低下的房企利用预售环节将风险转嫁银行”。沪上多家银行昨天反映,在审批期房贷款时,他们如今都加强了对“烂尾”可能性的评估。
房地产开发贷款政策收紧
这份“54号文”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于8月初已由上海银监局转发至沪上各金融机构手中。银监会“54号文”提示并强调了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信贷风险,要求各家银行在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方面出台明确的制度及措施,并在9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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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特急文件下发 银行预警期房“烂尾”风险
就在近日,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银监会机关局以上干部会上还强调,要严把信贷“阀门”,特别提到要对房地产假按揭专项检查。他指出,假按揭贷款是银行经由开发商发放无真实借款主体且担保不落实的长期房地产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零售贷款中典型的违规行为,这几年来,各地已孕育了很大风险。致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巨大风险转嫁给商业银行。
据悉,“54号文”要求,各银行要全程监控开发商项目资本金水平及其变化,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全等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开发贷款;对于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房企,要严格限制新增房地产贷款;防止开发企业利用拆分项目、滚动开发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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