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以特急形式联合下发通知 重点清理产能过剩行业新开工项目
8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五部门以特急形式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违规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并强调各地清理工作要在通知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等大多数产能过剩行业成为清理重点。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通知》指出,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已经开展的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这次清理范围包括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其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要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五部门列出了六大清理标准,主要涉及产业政策、项目审核程序、土地审批、环评审批、信贷政策执行以及安全监管方面。其中主要包括: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是否未通过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但已审批或核准;是否存在“分拆审核”;是否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是否存在“以租代征”;是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是否违反《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的规定;是否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问题。
此外,五部门提出,对照清理标准发现存在任何一项问题的新开工项目,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要责令项目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在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方可复工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在上报材料中详尽列出存在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名单、处理措施以及钢铁等重点行业清理结果。在各地清理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将组织督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