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趋向严厉 土地督察制高调重出(图)
| 各 地 推 荐 |
|
|---|
在长达一年的缄默期之后,土地总督察制度以高调姿态重回公众视野。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的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行为,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
就在会议前一天,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并在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据国土部官员透露,接下来或还将有相关的配套文件出台,以便对目前尚未明确的人事调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
土地督察专员下地方
土地总督察制度是一项以遏制土地违法案件为宗旨的外部行政监督机制,其性质类似于审计署派驻专员制度。
该制度将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和副总督察,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其中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兼职副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1名副部长兼任;专职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
同时,在国土部将设立一个正局级的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并在地方派驻9个正局级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区监管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首任国家土地总督察理所当然将由现任国土部部长孙文盛兼任。
按照《通知》授予的这九大地区督察局的权限,将来由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省级政府须将上报文件同时抄送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需及时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局报告。而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审批的事项,派驻地国家土地督察局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意见。
此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应及时向其督察范围内的相关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由国家土地总督察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近期热点新闻 | ||||||||||||||||||||
| ||||||||||||||||||||
|
| 搜房引擎 |
|---|
| 最新图片快讯 |
|---|
![]() 保利高尔夫灯光球场8月4日正式营业(图文) |
![]() 一亿三千万!目前中国内地最贵豪宅卖出第一套(图) |
![]() 13万老房拆迁款被舅舅通吃 全家露宿四个月(图) |
![]() 洪崖洞招商火爆夏日 巨大优惠让8企业当场拍板(图) |
| 热点专题 |
|---|
|
|
| 特别推荐 | |
|---|---|
| 热点专题 | 情感在线 |
| 大话地产 | 业主论坛 |
| 每周一星 | 地产沙龙 |
| 新房总汇 | 驴车吧 |
| 楼市快递 | 休闲话题 |
| 家居快讯 | 律师在线 |
| 今日报纸头条 | |
|---|---|
| 重庆晨报 | 重庆商报 |
| 重庆晚报 | 重庆青年报 |
| 重庆经济报 | 重庆日报 |
| 欢迎批评指正 电话:023-63886009 快讯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
| 相关快讯 |
|---|
| 更多关于调控 土地的快讯 |
| 相关帖子 |
|---|
| 更多关于调控 土地的帖子 |
| 摘自“经济观察报”的快讯 |
|---|
| 更多摘自经济观察报的快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