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局澄清谣言 核定二手房征税比例1%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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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个税今起开征 中介鼓动业主卖房 假发票贩子蠢蠢欲动
二手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新政今日实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表示,将严格执行国税总局下发的108号文件。【延伸阅读:多部新法规明日起实施 二手房出售征个人所得税】
按合法装修凭证抵扣
国税总局108号文件规定,二手房交易将强征20%的个人所得税,但装修费、按揭花销可免征。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为了防止有人以假发票避税,北京地税可能不参考装修发票,而是直接按照最高标准划定承办,其中商品房的装修费定为房价的10%,房改房与经济适用房定为15%。昨日,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广州暂时不会这么做,仍要求业主提供合法的住房成本凭证,进行税前抵扣。【延伸阅读:强征个税大限逼近 二手房市掀起"过户狂潮"(图)】
108号文件还规定,卖房的核定征税将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建造时间、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执行。核定征税是指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要按卖房实收数目进行征税。
这几天,广州市大大小小的房屋中介都声称,广州市打击炒楼的政策一向比较猛,包括征收住房转让收入的20%个税都先于国家实施,所以这次核定征税比例至少上调至2%,这将大大增加交易费用。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对此表示,广州暂时还没有调整核定征税的比例,目前比例仍然是1%,请广大市民不要太紧张。【延伸阅读:国税总局:8.1起二手房个税执行新规】
责任编辑/gz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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