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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规范明起正式实施 土地供应进入"铁律时代"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31日 06:57
    今年年初就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8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原本在招拍挂规范中出现的“勾地制度”,在最终实施的文件中变为了“预申请制度”。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在解释“预申请制度”时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预申请制度”与“勾地制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其最根本的作用都是防止土地流拍,使得土地供应、成交价格更接近市场需求。据了解,“勾地制度”源自香港,被认为是近年来对调节土地供应、稳定楼市行之有效的制度。

    我国的土地招拍挂制度从1999年开始实行,到2004年,全国已普遍出台了招拍挂政策。但在土地出让中,仍存在三个明显问题:一是土地出让信息披露不充分,开发投资者对市场土地供应缺乏预期准备;二是有的地方在招拍挂特别是挂牌出让中设定条件限制竞买人,操作行为不规范;三是协议出让公开程度不够,特别是有竞争需求的工业用地仍以协议方式出让,尚未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应。两个规范的正式实施,将从制度上统一我国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标准,明确操作规范。

    据悉,两份文件中,还明确规定了6类土地必须采用招拍挂的形式出让,5种情形的土地可以协议转让,并设立了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价格争议裁决机制。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