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部门:保监会
核心内容:《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降低了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其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这与原《规定》有明显下降。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管人员,将被取消任职资格3年。
规定还加强了董事和高管人员在任职中的行为监管,要求董事、高管人员在离任前应当进行离任审计。高管人员违规将会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虚假取得任职资格的,将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专家解读:专家认为,像总精算师和财务负责人这样的人员属于特种高管的范畴,因为他们承担的责任重大,而且又有较高的技术水准要求,一旦出现问题会严重影响公司的运营。
商报提示:保监会对高管任职资格的新规则处罚条款比较严厉,并且直指业内经常出现的一些虚假行为。其将总精算师列入高管行列符合国际上的做法,而放宽任职条件则与目前我国保险业市场上高管人才紧缺不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