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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KTV企业集体拒交版权费 称管理协会无权收费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26日 07:48
    记者昨日从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了解到,目前上海多家KTV经营者已经达成共识,暂时将不会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交费。明天协会将召集各方人士对收费问题进行座谈,并将行业内的意见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新的版权法,收费是应该的。”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现在问题不是收不收费,而是怎么收费、收多少。根据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说法,卡拉OK收费将由该协会负责收取,协会归国家版权局监管,但到目前为止,该协会仍是个筹备组,从法律上讲,这个筹备组并不具有收费资格。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允许若干集体管理组织供交费时选择,既然收费是市场行为,就应有多项而不是单一的选择。

    此外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称,收费的方式和标准应该由著作权或代理方与经营者商量约定,而不应该是某一方强制制定,此前有传言说,收费方式将按每个包房一小时收一元左右的标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不少KTV企业每年就要交数十万元KTV版权费用,有的企业每年甚至要新增支出100多万元,企业都反映实在难以承担,若收费,那只能将这部分支出转到消费者身上。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