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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是电网向发电企业让利结果 无关职工收入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25日 06:34
杨雪婷
    “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昨天,国家发改委对6月30日全国销售电价调整问题做了一番说明。

     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钱。据悉,此次调整的销售价格中,每度电包含1厘的可再生能源附加、6.2厘的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

    在销售电价提高的同时,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也进行了调整,发改委方面解释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

    据悉,2005年末,资产总额为11697亿元的国家电网公司,实现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23%,在169家中央企业中列第112位。

    在电网收益率低下的现状下,发电企业的发电能力却在不断地膨胀,电源项目投资和投产规模急剧增加,2004年、2005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5100万千瓦和6600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

    新增的电力需要依靠电网才能发送出去,但是依靠电网企业目前的盈利能力,显然是无法完成新建电网的资金筹措,据悉,要保证新增的电能能够“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电网投资2000亿元以上,来自国家电网公司今年年中工作会议的一个信息显示,2006年上半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投资和开工规模均创历史新高,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6亿元,同比增长40.8%。

    “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国家发改委方面称。

    而国家发改委提高输配电价的另一个理由是:“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也就是说电网企业还向发电企业让利了。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