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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推规划督察员制度 房地产将成稽查重点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24日 06:44
蒋彦鑫
    建设部日前消息,今后,我国将推行规划督察员制度,将原来仅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后监管单一机制改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对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同时,违规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售房等重大案件,将成为稽查的重点。

    建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加强建设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加强稽查力度,加大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力度。建设稽查机构要重点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和城市规划的重大案件。

    同时,要推行规划督察员制度。要完善和创新规划监管体制,全面推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由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批准的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预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部要求,要通过建设稽查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内部交易、暗箱操作和商业贿赂等问题。
 
来源: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