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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批驳房地产调控五大误区 降低房价不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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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批驳房地产调控五大误区 降低房价不是核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19日 06:12
谢丽佳
    “外行专家充斥房地产学术界,误导了舆论,也导致房地产调控方向走偏。”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不少谈论房地产调控以及如何控制房价涨跌的专家言论都是外行话,不仅没能为房地产调控提供灵验“药方”,反而让房价“高烧”持续升温。

    李开发对目前房地产舆论界存在的五大“外行”观点一一驳斥,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降低房价不是调控核心

    “不少‘专家’认为把房价降下来是此次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核心,认为降低了房价就完成了宏观调控的任务。而事实上,降低房价只是房地产调控的一个步骤,核心目标则是解决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李开发对记者表示,房价高这一概念是建立在中低收入阶层有无能力买房的前提之下的。

    就拿北京来说,根据近几年居民收入水平来估算,只有价格在20万元-30万元之间的住房才符合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能力。而就北京目前的房价而言,即使降一半,中低收入者恐怕仍然难以承受。事实上,北京的房价也不可能下跌50%。

    “如果宏观调控只是针对房价、针对高收入者,与中低收入阶层无关,那么此次宏观调控就背离了其初衷。”李开发指出,过多地强调降低房价还不如实实在在地提出能够解决住房矛盾的方法来得务实。

    他认为,要针对不同收入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商品房、保障住房、廉租房三类房屋互补的住房体系,千方百计地降低保障住房的建设招投标,全面实行“价低者得”的反向招拍挂方式,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交通便利、价格相宜以及生活、教育、医疗等生活配套完备的住房,真正有效地满足其住房需求。

    对于目前判断房价的高低缺乏标准与统计口径的问题,李开发认为,应该出台房价的监控指标,没有一个监控指标,动不动就说房价高了或低了,是违背科学的。

    他说,全国各地的情况虽然不同,但房价总是与当地的联系在一起,同投资与产出有关。合理的房价指标应当结合城市经济的发展能力、投资能力与投资机会来确定。一个城市只有经济持续增长,经济总量上去了,才会有更多人来购房。房价应当与经济增长相一致,才能算是合理增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