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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公司资金诈骗认股权 创维前主席黄宏生被判六年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17日 06:13
    创维集团前主席黄宏生及其弟黄培升昨日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刑六年,罪名包括盗取公司资金及诈骗认股权。

    黄宏生及黄培升盗取创维数码及创维电脑网络资金共超过5000万港元,两人同时就发放认股权一事串谋诈骗创维。法官简仕勋在宣判时表示,被告所犯罪行严重,且涉及金额巨大,同时还斥责两人行为违反诚信。

    香港廉政公署总新闻主任莫岭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黄宏生兄弟的刑期即日起开始计算。不过,根据香港法律,两人仍可在宣判后28日内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她表示,目前尚未知晓黄宏生兄弟是否会上诉。

    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一判决对于创维不会有任何影响。公司新的董事局会有能力带领创维朝着既定方向发展。他还表示,创维近一年多来在业绩、管理水平和透明度等方面的表现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对于黄宏生是否上诉,沈先生表示,这要由黄宏生本人决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