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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应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7月17日 07:13
    “应允许地方政府以发债的方式来解决建设资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在昨天清华大学中国经济与世界研究中心举行的“经济形势讨论会”上表示,这样可以避免出现银行和地方政府联合打包贷款现象再次出现。

    魏加宁认为,地方政府发债可以解决城市建设融资问题,也有利于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但目前由于预算法的约束,地方政府无发行债券的合法资格。不过,地方政府发债要当地人大同意,要中央政府同意,还要经过信用评级机构评定。同时为了发行新债,地方政府还必须要还旧债,诸多的环节使地方政府发债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导致投资增长过快。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