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讯局拟撤销移动网络付费 称妨碍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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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07:13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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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黄继汇 香港电讯局日前发出咨询文件,建议在两年后,撤销“移动网络付费”的管理安排。目前移动网络经营商每年向固网经营商缴付的费用约6亿港元。 香港电讯管理局表示,现行的“移动网络付费”机制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不利于
据电讯管理局介绍,在现行体系下,移动运营商每年需要向固定电话运营商缴纳的互连费约6亿港元,如今继续保留该政策将不利于市场竞争。 分析师估算,在现行机制下,固定电话运营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每年获得的收益为4亿港元,在新的收费制度下,该公司将损失这笔收入。分析师们称,上述4亿港元的收入对电讯盈科而言几乎是纯利润。2005年该公司公布其净利润为16亿港元。此前,电讯盈科总裁李泽楷宣布作价91.6亿港元将电讯盈科22.7%的股权出售给投资银行家梁伯韬。 电讯局在咨询文件中还指出,过渡期内运营商可以自由磋商未来的互连条款,并采取双方都能接受的结算方案。如果商业洽谈无法达成一致,电讯局将根据《电讯条例》有关规定来安排有关运营商在过渡期后的互连条款方案。 电管局表示,会就该指引内的互连费结算安排方案征询意见,其中包括顾问公司所推荐的“无须拆帐”模式,即运营商无须就双方的互连通讯付费。这一模式的好处在于降低业界的实施成本及经常开支,还能在有需要规管时大幅简化干预的程序。事实上,移动运营商之间目前已通过商业洽谈的方式采用了“无须拆帐”的结算模式。 此外香港电讯管理局还提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号码可进行互携。如果此项政策得到落实,市民可将原有固定电话号码转到手机上,取消其家用电话服务。有学者认为,固定电话数量可能因此减少一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