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今年启动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作为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入地的东部七省市中,约30个城市有望成为首批试点。按要求,试点城市的政府要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在工作经费和政策资金上给予保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已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今后5年,全国将有450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城市再就业压力依然繁重,使这个目标显得任重而道远。在这种形势下,打破二元分割,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成为决策层的不二之选。
试点先行
去年以来,从中央高层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对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给予了高度关注。启动城乡统筹就业被列入国务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6年工作要点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成立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该部分管就业的副部长张小建任组长,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也是这个小组的成员单位。
张小建在日前召开的内部会议上作出如上表示,统筹城乡就业,从战略方向上讲,是势在必行,但这项工作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由试点城市先行一步并在两年内取得成效。
张小建说,今后几年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就业再就业压力非常集中。特别是再就业工作,仍是今后三年的重中之重,不可有任何松懈。
“就全国情况来看,大多数地区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城乡统筹就业不可能全面铺开和一步到位。因此只能在城镇就业稳定、历史问题基本解决的城市先行试点。”张小建说。
在东部的劳动力输入大省中,城乡统筹就业已经有些实践。苏州、厦门等城市建立的规范的劳动力市场,颇受农民工的信任。嘉兴、深圳、青岛等有一定基础的城市也有望成为首批试点。
体制创新
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不仅仅是打开城门,还涉及整个城乡就业格局调整。这些试点城市将为未来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提供经验。
张小建透露,试点将从多个方面改革劳动力市场先行的体制和机制。他要求试点城市在做好城镇就业工作的同时,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包括失地农民的就业、外来劳动力的流动就业)纳入就业计划和劳动保障管理。
为了全面掌握劳动力资源的状况,试点城市还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先扩大到失地农民,再逐步扩及其他。为了避免与现行统计口径产生差距,可以实行两套统计口径并行。
此外,试点城市将做的更大尝试是,将统筹城乡就业列入本地政府的重要议程和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同时,要把对外来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范围。
“中央在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方面将给予一定的补贴,但关键还是靠试点城市自身寻求制度创新。”张小建称。
胡晓义还表示,为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性的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