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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撞车最多只赔2000元 ■本报记者周奇
交强险赔偿限额目前为6万元,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该限额将逐年提高。昨天,在中国保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财险制度处处长董波表示,交强险赔偿限额将呈现出由低向高的发展趋势。事实上,在推行类似交通事故强制性保险多年的日、韩等国,强制性保险已基本能保障交通事故中所有费用。
每次事故最高赔6万
“6万元是每次事故的赔偿上限,并不是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总额。”针对日前一些消费者存在的疑惑,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车险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共计6万元的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
事实上,根据交强险赔偿原则,康复费、营养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被纳入赔偿范围,而其中仅死亡补偿、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合计的赔偿金额就为57万元。因此,现行6万元的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购买商业车险,以获得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对此,董波表示,随着交强险的不断推广,其6万元的赔偿限额也将逐年提高,以适应社会各方的需求。车损赔偿不及三者险其实交强险的不足还不止赔偿总额,细看这6万元的赔偿限额,其中金额最小的便是2千元的财产赔偿。人保、平安等保险公司认为,由于大部分事故是车辆剐蹭,2千元的赔偿一般够用。可如果是稍微严重的交通事故,2千元赔偿便不够了,但交强险最多只能赔2千元。
“与商业三者险相比,同样保障第三方人身伤亡的交强险,在财产保障上略显不足。”一家保险公司高层解释说,由于交强险实行分项赔偿限额,只有在第三方人员出现伤亡时才能得到最高5万元的赔偿,如果只是车辆财产损失,最多便只能赔2千元。“而商业三者险,无论是人或车,都可得到赔偿。特别是只发生车损时,商业三者险只要赔偿总额在保险限额内便可,优势明显。”(北京日报)
保监会回应车主对保费的抱怨: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没有可比性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郭永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财险制度处和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今天借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公布之机,再次就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解释。
“我原来买的商业三责险,10万元保险限额才交保费800元左右,而现在的交强险仅保6万元,为什么保费就有1050元?”6月19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后,有一些机动车车主致电本报抱怨说,与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保额只有6万元,但保费却高出好几百元。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在价格上根本不具可比性。”中国保监会财险制度处处长董波今天说,交强险涵盖了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的部分功能,保障范围比商业三责险大得多,单看便宜不便宜不科学。
董波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有没有责任都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此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且不设免赔额和免赔率,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据介绍,此次确定的保险费率,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国内财险公司的精算人员和产品开发的骨干力量组成项目组,聘请亚洲知名精算师事务所参与,通过对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的整合,运用精算模型和方法测算出来的。
董波说,保监会在制定交通强制险责任限额时借鉴了国内外的一些做法。从国际经验看,责任限额水平一般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从低到高逐步调整。董波举例说,日本交强险死亡责任限额已从1956年的30万日元逐步调整到目前的3000万日元。韩国、美国、德国等也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他表示,交强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也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责任限额。
保监会财险监管处副处长张宗韬介绍,虽然交强险7月1日实施,但有3个月的缓冲期。从10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携带或张贴交强险保险标志。原商业三责险尚未到期的,驾驶员须随车携带原商业三责险保单。没有携带原商业三责险保单或张贴交强险保险标志的车辆,将被扣车,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车主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并责令车主拿单证或标志来提车;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或原商业三责险到期后没有及时购买交强险,车辆也将被扣,车主还将被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中国青年报)
不贴交强险标志国庆后扣车罚款
商报讯 (记者 刘杰)在交强险费率出炉后,保监会昨日对媒体公布了交强险标准保单和保险标志。从10月1日起,没有交强险保单或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将要被查扣。
保监会财险制度处董波处长称,虽然交强险7月1日实施,但有3个月的缓冲期,从10月1日起,没有保单或保险标志的车就要被查扣,投保商业三者险没有到期的车主、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依照规定投保,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北京现代商报)
交强险保单、保险标志昨亮相 10月1日起未带标志将扣车罚款
商报讯(记者 刘杰) 在交强险费率出炉后,昨日保监会率先对媒体公布了交强险标准保单和保险标志。据悉,目前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已经下发到有经营资格的22家财险公司。 交强险保险单证是各种交强险保险单的总称。包括交强险保险单、交强险摩托车定额保险单、交强险农用拖拉机定额保险单、交强险批单等四种。其中,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应使用交强险保险单,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出单。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可使用定额保险单,并可手工填写保险单,但保险公司须在保单签发后7个工作日内补录到计算机系统内。 交强险保险标志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核发的,证明其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标识。分为内置型保险标志和便携型保险标志两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部分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 保监会财险制度处董波处长称,虽然交强险7月1日实施,但有3个月的缓冲期,从10月1日起,没有保单或保险标志的车就要被查扣,投保商业三者险没有到期的车主、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依照规定投保,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记者 车亮/摄)
相关报道:保监会解读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商报讯(记者 刘杰) 对于本报率先披露7月1日起商业车险将实施统一条款和费率(详见本报6月19日6版)的消息,保监会财险制度处处长董波昨日予以了官方证实。他同时表示,保监会目前正在就相关条款进行审核,目前还未最终敲定。 董波是在昨日就交强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答记者问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据了解,此次保险协会统一的是车险中的主险部分,即车损险和商业三责险的条款。保险协会计划根据“老三家”(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的车险条款分别设计A、B、C三款车险条款,各家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目标客户来选择,每一款都有各自的保险条款和相应费率。而对于划痕险、玻璃险等附加车险,仍允许各家公司进行差异化经营。(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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