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 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执行峰会
邮 箱
论 坛
搜 索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热点话题
|
行业动态
|
项目招标
|
咨询黄页
|
涉外调查
注册成会员
定性研究
|
服务评估
|
SPSS专题
|
消费者研究
|
产品开发
|
品牌传播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房地产
|
互联网
我的帐户
|
会员登陆
|
会员注册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 2008报告预订(
中
|
英
)
我的帐户
|
购买帮助
|
购物车
|
忘记密码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求职招聘区
|
委托代理区
|
行业讨论区
|
调研学习区
|
系统服务区
3see网首页
>>
资讯栏目
>>
家电通则正式实施保质期内厂家负全责
发布时间:2008-05-29 来源网站:cheaa 来源媒体:泉州晚报 点击次数: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产厂家将对其生产的家电需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消费者在这个期限内正常使用却有家电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
许多家电产品在国际上都有通行的使用年限,如冰箱12年至16年、彩电8年至10年、洗衣机8年等等,这个使用年限的前提是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下,超强度使用不在这一范围之内。5月1日起在家电产品上所标明的安全使用年限,是以“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并且不应少于《家用电器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主要零部件的“三包”年限。
记者了解到,与食品、饮料等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生产日期的做法相比,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家电产品生产日期标注多数都很不显眼,并且没有标注具体的安全使用年限,由此带来超龄使用家电产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因老电视机爆炸、老电热水器漏电、老煤气灶漏气等超龄家电引发的事故每年都有发生,导致消费者蒙受财产损失,有时甚至危及生命。但到目前为止,使用超龄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却并未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足够重视。
【
阅读全文
】 【
返回
】 【
关闭
】
最新资讯
◆
家电出口稳步增长 海外生产化解成本压力
◆
韩家电企业熊津豪威:产品属于超高端
◆
国美电器CFO预测:全年汇兑损失将达1亿
◆
国美成为明基电脑全国3C卖场唯一零售商
◆
格力清理381个造假窝点 收缴百万元假货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8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信通四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80069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
service@3see.com
投稿:
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