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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专家:手机电视不是电信增值业务
发布时间:2008-04-29   来源网站:sina   来源媒体:新浪科技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4月29日消息,针对近日手机电视国标之争,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新媒体研究所所长董年初撰文表示,其它标准被推选成为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国标技术方案的消息传出后,再次刺伤了广电人的心。他认为,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一开始就是广电自己的事情,是广电部门主导的、地道的广播电视类业务,不是电信增值业务。
  移动多媒体广播是一项公益业务
  移动多媒体广播即手机电视业务。董年初在文章中表示,作为现有广播电视网络的延伸,是一项免费的公益业务,不是电信业圈钱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娱乐需求。因此手机电视业务和电信增值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地地道道的广播电视类业务。由广电部门主导广播电视类业务,并制订相关标准,是广电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权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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