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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明确废家电回收中消费者责任
发布时间:2008-03-25   来源网站:cheaa   来源媒体:中国电子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赖明勇与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龙国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也造成了一系列环境问题。这其中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即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他们建议:一、制定对废物回收处理的预付费制度。通过在电器的售价中,增加大部分消费者能够承担的定额“回收处理费”,国家或者企业可以利用这笔费用投资于废旧电器的回收和处理。二、对废旧电子电器付费回收。政府或者企业通过完善的回收渠道或者回收点,对消费者交付过来的废旧家电进行适当付费,显然更能吸引消费者。但这个途径,需要一方面实行付费回收,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立法,向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作坊式小厂征收高额税收。三、零售商“以旧换新”。零售商也应该充分利用他们自身点多面广,灵活机动的优势,在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四、“押金退还机制”的实施。“押金退还机制”对于电池、小家电等小型电子电器设备的回收显然是相当有益的。五、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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