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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漫游方案最迟4月1日执行 新方案缘何难实行
发布时间:2008-02-29   来源网站:qq   来源媒体:北京青年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昨天,两部委宣布适当延后漫游费下调时间。对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要求适当后延漫游通话费调整执行时间,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下文称,凡是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3月1日执行;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不迟于4月1日执行。此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向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申请推后执行漫游费标准,认为时间太紧,技术上无法实现。
  此前,2月13日发改委和信产部发布通知,从3月1日起,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并要求执行时间为3月1日。“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昨天,两部委在网上发出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执行时间的批复》的文件,文件表示,一、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上限标准执行。二、考虑到其他资费方案用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涉及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方面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迟于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个别资费方案确有困难需延期的另行报批。另外,《批复》同时要求两家移动通信企业集团公司要督促各省级分(子)公司尽快按上述要求提出具体执行时间,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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