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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保证家电下乡试点产品销售及售后
发布时间:2008-01-14
来源网站:sina 来源媒体: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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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近日,财政部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启动
家电下乡试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财政部和商务部对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对参加试点工作的生产、销售和流通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财政部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农村的消费特点和消费水平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标准,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根据试点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家电下乡试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财政部和商务部对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对参加试点工作的生产、销售和流通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财政部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农村的消费特点和消费水平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标准,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根据试点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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