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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售后纳入"三包" 纠纷增长超九成
发布时间:2007-12-27   来源网站:ea3w   来源媒体:广州日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适值岁末彩电销售旺季,近日,记者就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问题进行了读者调查,陈先生在邮件中谈到了自己购买平板电视后的烦恼:“我前年在卖场里买了一台进口的37英寸平板电视,可是前些天开始,图像总是跳动不停。我想着电视应该是国家三包规定的范围吧,就打电话到厂家请人修,谁知对方却说他们只包一年的,现在已经过期了。我记得好像有个什么规定,12月开始实施了吧,怎么还是没用呢?”
  陈先生在信中提到的“规定”是指《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它是为使我国市场上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得到规范和改善,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今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非强制性规定。《意见》规定:平板电视整机包修1年,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包修2年,当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7天之内包退,15天之内包换。然而《意见》只是“意见”而已,企业并没有当回事。记者采访相关企业调查发现,《意见》实施近一个月来,一直实施低于《意见》规定的服务标准的厂家并没有因此而提高自身的服务标准,消费者仍然无章可循。
  外资平板拒入“三包”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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