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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高铝行业准入门槛 资源将向优势企业集中
发布时间:2007-11-14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上海证券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铝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发改委近日公布了《铝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铝土矿开采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申请核准的矿山投资项目,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5年以上。同时近期不再核准新建电解铝项目。铝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氧化铝项目,必须经过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利用国内铝土矿资源的氧化铝项目起步规模必须是年生产能力在80万吨及以上,自建铝土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配套矿山的总体服务年限必须在30年以上。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起步规模必须年生产能力在60万吨及以上,必须有长期可靠的境外铝土矿资源作为原料保障,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铝土矿长期合同的原料达到总需求的60%以上。
  《准入条件》还规定,对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必须经过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近期只核准环保改造项目及国家规划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而且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后,方可办理项目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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