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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有四个省份完成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
发布时间:2007-11-13   来源网站:sohu   来源媒体:中国新闻网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今日介绍,中国的集体林主要分布在南方,南方11个省的集体林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三。因此林权改革主要是在南方的11个集体林。目前,福建、江西、辽宁、浙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云南、安徽、河北、湖北也在今年开始了主体改革。
  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张建龙解释,主体改革就是明晰产权,通俗就是分山分林、均山均林到户,就是土地的使用权和林地所有权均给老百姓。
  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吉林六个省总结了试点经验,也在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有的已经制定出来,正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准备在今年冬天或者明年春天全面开展。率先开展的四个省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另外四个省在积极推进主体改革,还有六个省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因此,实实在在的推进全国有14个省。这14个省是林业大省,也是集体林比较集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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