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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该有保质期 相关法规有望出台
发布时间:2007-11-12   来源网站:hc   来源媒体: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买家电,人们在购买之前都会了解一下“三包”问题,但修家电,却很少有人会询问修复后的保质期限。又由于国家尚未对此出台相关法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则难以顺利解决。日前,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对此进行了限定。而据中国家电维修协会透露,相关行业标准也正在报批,并有望于明年出台。
  ●家电多次维修成为顽症
  北京消费者刘先生家的电饭煲最近“闹起了脾气”,加热起来没个完,一不留神就把粥煮成了饭。因为早已过了包修期,刘先生就把电饭煲拿到了一个家电维修服务部修理。维修师傅告诉他温感器坏了,需要换个新的,修理费加零件费是40元。但修好的电饭煲用了没两个月,又犯了同样的毛病,刘先生认为在这么短的时间出现同样的问题,理应由服务部负责免费返修,就找了回去。但却被告知,当初修理时,收费单上就写明了维修保质期是1个月,现在已经过了保质期,再修理就要收费。刘先生回家找出收据一看,果然有这么一条,无奈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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