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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修变保修 馅饼成陷阱 奥丽维亚抢占服务高地
发布时间:2007-10-30   来源网站:tom   来源媒体:Tom 科技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上门修理要收1000元的开机费,换个灯泡数千元,换显示屏更是要数千甚至上万元且不享受三年质保服务,这是很多消费者对液晶电视售后服务的抱怨。虽然各品牌厂商均对产品的保修、包修有所承诺,但执行的情况却总是差强人意。
  有关电视机售后服务的问题,目前各厂商所依据的都是1995年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然而,十多年前尚无“平板电视”概念,更无液晶电视产品,故规定中所涉及的电视机方面的内容针对的只是显像管电视,因此如今这种混乱的局面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对液晶、等离子、背投电视等平板电视的售后维修尚无明确规定,这就给一部分的厂家制造了“钻空子”的机会。口号上说大件包修三年、整机保修一年,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任何标准去说明哪些部件属于所谓的“大件”。没有“大件”又何谈包修呢?
  现在市场上的液晶电视品牌众多,其售后服务标准一般是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各不相同,保修、包修的年限也不同。由此衍生出的问题就是售后市场的混乱,消费者在液晶电视出现问题时投诉无门的情况时有发生。专家称,造成这种混乱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厂商来说,液晶电视的技术含量高、维修成本大;对于消费者来说,液晶电视使用起来较为复杂,常常人为造成机器的毛病和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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