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数据中心 邮箱/论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热点话题 | 行业动态 | 项目招标 | 咨询黄页 | 涉外调查                                   注册成会员                  
定性研究 | 服务评估 | 定性研究 | 消费者研究 | 产品开发 | 品牌传播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房地产 | 互联网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我的帐户 | 购买帮助 | 购物车 | 忘记密码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求职招聘区 | 委托代理区 | 行业讨论区 | 调研学习区 | 系统服务区
中移动等国企10月始分红 平稳过渡是关键
发布时间:2007-10-12   来源网站:SPForum   来源媒体:上海国资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155家中央企业及所有烟草企业(部分公司属央企)将从10月起向财政部上缴红利
  9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实施时间表: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2008年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2007年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收取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地方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财政部正在会同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据悉,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5个行业的上缴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3年内暂时不上缴;其余央企均按5%的标准上缴红利。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8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信通四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80069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