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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房贷新政实施细则 沪部分银行暂停房贷申请
发布时间:2007-10-08   来源网站:sohu   来源媒体: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对第二套房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等做出一系列新规定。沪上银行人士表示,这是近年调控楼市较大的一次动作,但房贷的收紧程度还要看相关实施细则。
  记者从建行在沪网点了解到,由于该行总行于央行、银监会《通知》公布的同时,调整了相关房贷政策,对第二套房的贷款借款人已开始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的新政策。但该行人士称,还有待进一步的实施细则来明确“第二套房贷”的范畴。
  据了解,目前最大的焦点是对第二套房贷的认定。《通知》要求,判断是否属于“第二套房”,主要依赖两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在批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便查询;二是借款人按诚实守信原则在贷款合同中如实填写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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