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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王"商标纠纷尘埃落定 国家商评委的决定被撤销
发布时间:2007-09-27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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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记者今日获悉,围绕着“康王”商标而引发的一场历时五年之久的错综复杂的商标权纠纷,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尘埃落定。曾于2003年合法受让“康王”商标的云南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被法院认定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三年内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判决撤销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康王”商标注册的决定,责令商评委重新作出撤销复审的决定。
庭审过程中,围绕着云南滇虹药业受让商标三年内是否合法使用了“康王”商标,几方当事人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康王”商标的“战争”起源还要追溯到十几年前。1995年,“康王”商标最先由北京康丽雅健康科技总公司取得注册,并于2001年4月授权云南滇虹药业公司进行使用。2003年5月,康丽雅公司又与云南滇虹药业公司签订了“康王”商标的转让协议。自此,云南滇虹药业公司成为了“康王”商标的合法商标权人。
庭审过程中,围绕着云南滇虹药业受让商标三年内是否合法使用了“康王”商标,几方当事人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康王”商标的“战争”起源还要追溯到十几年前。1995年,“康王”商标最先由北京康丽雅健康科技总公司取得注册,并于2001年4月授权云南滇虹药业公司进行使用。2003年5月,康丽雅公司又与云南滇虹药业公司签订了“康王”商标的转让协议。自此,云南滇虹药业公司成为了“康王”商标的合法商标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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