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数据中心 邮箱/论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热点话题 | 行业动态 | 项目招标 | 咨询黄页 | 涉外调查                                   注册成会员                  
定性研究 | 服务评估 | 定性研究 | 消费者研究 | 产品开发 | 品牌传播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房地产 | 互联网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我的帐户 | 购买帮助 | 购物车 | 忘记密码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求职招聘区 | 委托代理区 | 行业讨论区 | 调研学习区 | 系统服务区
湖北对维修电器立新规没证接修电器重罚
发布时间:2007-09-25   来源网站:hc   来源媒体:楚天金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手机、家电坏了,不少人宁愿买新的也不愿维修,因为“花了不少钱,小故障修成大故障”。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的条例(草案二审稿)》,将对以上行为予以规范。
  新规将“电子电器产品”的范围界定为“微型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数码相机、摄(录)像机、音(视)频设备、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消费类电子电器产品”。欲从事上述产品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必须申请获得《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服务许可证从事维修活动,乱接修、乱修理、乱收费等行为,都将面临重罚。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8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信通四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80069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