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专栏 |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
北京义务教育法征求意见 学校不得擅自出转租土地
发布时间:2007-09-18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北京商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昨天,北京市法制办公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向市民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学校的土地,公办学校不得出租校舍和场地。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有关学校建筑规范及办学实际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学校建设用地应当依法无偿划拨。同时《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学校的土地。公办学校不得出租校舍和场地。
“这个规定对学校提出了更明确的限制,目前不少学校将出租学校场地作为学校创收的一个手段。”北京市二中分校教育处老师周艳直言不讳,但规定已经明确,学校应严格遵守。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有关学校建筑规范及办学实际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学校建设用地应当依法无偿划拨。同时《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学校的土地。公办学校不得出租校舍和场地。
“这个规定对学校提出了更明确的限制,目前不少学校将出租学校场地作为学校创收的一个手段。”北京市二中分校教育处老师周艳直言不讳,但规定已经明确,学校应严格遵守。
相关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