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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互联网内容十宗罪
发布时间:2007-09-12
来源网站:sina 来源媒体: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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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互联网媒体天生就符合达尔文法则:进入的门槛非常低,甚至根本不存在,但没有人知道哪种模式能获得成功。基于这一原因,企业首席营销官(CMO)面临着一柄双刃剑:如果拒绝尝试新鲜事物,因循守旧,他们的网络营销计划将停步不前;如果投入太多错误的赌注,他们的工作将朝不保夕。对于CMO来说,互联网内容有十宗罪:
1、“虚拟世界”太虚拟
很多厂商都为自己在网络游戏《第二人生》中投放了广告感到后悔,这已经不是秘密。就在几个月之前,厂商还争先恐后地在《第二人生》中购买广告位,但现在游戏中的品牌区已经像废弃的公园。试想一下,如果IBM在一款3D游戏中投放广告,对其品牌又能有什么帮助呢?
1、“虚拟世界”太虚拟
很多厂商都为自己在网络游戏《第二人生》中投放了广告感到后悔,这已经不是秘密。就在几个月之前,厂商还争先恐后地在《第二人生》中购买广告位,但现在游戏中的品牌区已经像废弃的公园。试想一下,如果IBM在一款3D游戏中投放广告,对其品牌又能有什么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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