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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平板售后服务混乱责任在厂家
发布时间:2007-09-10   来源网站:cheaa   来源媒体: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故意抛出了“平板电视非电视”的论调,并一直不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平板电视非电视”的论调其实就是“白马非马论”,是非常荒谬的,其本质就是厂家不负责任的体现。国家“三包”规定明确显示电视机在其界定范围之列,平板电视既然也是一种接收电视信号的产品,当然是电视机,因此就应该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现在厂家推出的“平板电视非电视”的观点,理由不过是“三包”规定里没有“液晶、等离子”等平板电视的字眼,这看起来好像有一定的道理,实际上这是故意曲解国家的法规,以图逃避自己的责任。
  武高汉指出,国家的相关法规的解释权在法规的制定部门,家电厂家对国家的法规只有执行的义务,而没有解释的权力。但现在平板电视行业的生产厂家都俨然成了法规的解释部门,不知道是谁给了这些厂家这么大的权力。
  正是因为平板厂家擅自解释国家法规,拒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才造成了目前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市场混乱,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状。武高汉告诉记者,2006年,全国范围内消协受理平板电视投诉同比上升达90%左右,主要就是企业缩短“三包”服务时间引起的,而且主要集中在平板电视的主要零部件——显示屏的包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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